由華裔美籍保險學者段開齡博士提出,以個體危險為研究對象。研究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將“保險”界定為匯集資金以供補償?shù)募夹g;2.以大數(shù)法則為保險經(jīng)營的基礎;3.建立可保危險的一套法則;4.倡導“靜態(tài)危險”的觀念,并將危險 (本文共 217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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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華裔美籍保險學者段開齡博士提出,以個體危險為研究對象。研究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將“保險”界定為匯集資金以供補償?shù)募夹g;2.以大數(shù)法則為保險經(jīng)營的基礎;3.建立可保危險的一套法則;4.倡導“靜態(tài)危險”的觀念,并將危險 (本文共 217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