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彭信威先生在他的《中國貨幣史》中從宏觀層面概括性地介紹了順治五式制錢品種分類及鑄造的時間及地域劃分,準確地提出了順治通寶仿古式錢與單字式錢為早期所鑄,而一厘、滿文、滿漢文三式制錢為后期所鑄的事實。不僅...[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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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彭信威先生在他的《中國貨幣史》中從宏觀層面概括性地介紹了順治五式制錢品種分類及鑄造的時間及地域劃分,準確地提出了順治通寶仿古式錢與單字式錢為早期所鑄,而一厘、滿文、滿漢文三式制錢為后期所鑄的事實。不僅...[繼續(xù)閱讀]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前,錢幣界對順治錢的研究基本停留在簡單概括的階段。近代錢幣學大師丁福保先生在他的《歷代古錢圖說》一書中曾經(jīng)刊載過部分順治錢拓片,但由于當時人們尚未對順治錢進行深入的研究,所以《歷代古錢圖說...[繼續(xù)閱讀]
明亡清興,政權更迭,作為改朝換代的象征之一的貨幣鑄造,是清政權實施統(tǒng)治的主要工具之一,同時也是新政權財政的重要來源之一。明朝末年,政府橫征暴斂,人民負擔極重。明思宗崇禎元年開鑄的“崇禎通寶”,因為明朝末期社會弊端...[繼續(xù)閱讀]
清朝剛剛建立,鑄幣基本沿用明制,但不同的是,中央集權管理方式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這是順治時期錢法政策得以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首先,皇帝直接掌控全國貨幣從生產(chǎn)到流通的全部過程,實現(xiàn)權力高度集中。每個錢局年終題奏...[繼續(xù)閱讀]
在制度上為了加強對鑄錢的管控,清政府制定了嚴格的“各省鼓鑄錢本息奏銷制度”,令各地總督、巡撫將各鑄局設立多少爐座、鼓鑄多少制錢、獲得多少鑄息,都要求按年按季造四柱清冊報部,年終具題?!拌T錢本息,自應按季報部……...[繼續(xù)閱讀]
在地方,各錢局當年的鑄本來自于錢局上一年度的收入,錢局鑄出的制錢交由本省布政使統(tǒng)一調(diào)撥(170頁),布政司將鑄幣統(tǒng)一派發(fā)所轄各州府縣用于搭放兵餉,俸祿,并施行獨立核算,在派發(fā)的同時收取與制錢等值銀兩作為收入,如:順治八年...[繼續(xù)閱讀]
制錢是一種特殊商品,既然是商品就具有價值和價格雙重屬性,同樣受到商品的價值規(guī)律所制約。制錢的價值取決于鑄造成本(例如錢重、銅鉛材料比、工費等),是實值。而對于制錢的價格清政府政府采取官方定價(以銀兩標價)、強制推...[繼續(xù)閱讀]
明萬歷時期起張居正推行的“一條鞭法”使銀本位制度在中國正式確立,從此銀兩成為了貨幣流通的基本價值尺度,制錢價格以銀兩標示。明朝原有的貨幣體系是以銀兩與紙幣為主,銅錢完全退居二線。由于明朝對紙幣采取只發(fā)不收的...[繼續(xù)閱讀]
鑄幣的法定重量關系到用銅(及其他金屬材料)的多少,是決定制錢實際價值和社會購買力的核心指標。清政府一方面總結(jié)明朝的教訓,明文規(guī)定錢幣的法定重量,并嚴格監(jiān)督管理全國各錢局鑄幣的質(zhì)量,力求最大限度地達到制錢重量的統(tǒng)...[繼續(xù)閱讀]
在形制方面,順治錢前后經(jīng)歷了三次增重、五次改制,出現(xiàn)了五種形式,可謂清錢中最為復雜的:先后有仿古式錢、單漢字紀局錢(包括有漢字錢與上漢字錢兩類)、一厘式錢、滿文式錢和滿漢文式錢(圖1),史稱“順治五式”(詳見下圖)。順...[繼續(xù)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