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資源,盡在掌握
 第一百零九條 破壞電力、煤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 (共 383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