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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茶馬制”促進了茶葉生產(chǎn)
紫陽縣志

        這一時期,本縣人民賴以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是茶葉等特產(chǎn)。明廷實行用茶葉換取邊疆少數(shù)民族馬匹的“茶馬制”,促進了紫陽茶葉生產(chǎn)。萬歷年間,知縣周宗慤提倡植桑,形成桑茶麻間植的耕作制度。當(dāng)時,茶葉產(chǎn)地集中于漢江以南各地    (共 144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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